《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第三階段
內地對香港服務貿易領域擴大開放的具體內容
下列開放措施的生效時間:2006年1月1日
| 服務行業 |
開放內容 |
| 法律服務 |
- 允許在內地設立代表機構的香港律師事務所,與其代表機構住所地所在的省、自治區或直轄市的一個內地律師事務所聯營。
- 獲准在內地執業的香港居民,只能在一個內地律師事務所執業,不得同時受聘於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機構或香港、澳門律師事務所駐內地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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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審計和
簿記服務 |
- 香港會計師事務所在內地臨時辦理有關業務時,申請的“臨時執業許可證”有效期由一年延長至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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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築專業服務 |
- 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建設工程設計企業及城市規劃服務企業時,其在香港和內地的業績可共同作爲評定其在內地申請企業資質的依據。
- 放寬香港服務提供者根據《外商投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14號)第十五條有關外資建設工程設計企業申請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的條件,其取得中國註冊建築師、註冊工程師資格的香港居民人數,及具有相關專業設計經歷的香港居民人數,應當各不少於資質分級標準規定的註冊執業人員總數及技術骨幹總人數的四分之一;香港服務提供者設立合資經營建設工程設計企業、合作經營建設工程設計企業,申請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資質時,其取得中國註冊建築師、註冊工程師資格的香港居民人數,及具有相關專業設計經歷的香港居民人數,應當各不少於資質分級標準規定的註冊執業人員總數及技術骨幹總人數的八分之一。
- 兩個以上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合資或合作城市規劃服務企業,各公司在香港和內地的業績,可合併作爲評定其在內地設立的合資或合作企業資質的依據。
- 放寬香港專業及技術人員在內地居留期限的規定,將其居港時間,亦計算為內地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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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視聽服務 |
- 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的獨資公司,在多個地點新建或改建多間電影院,經營電影放映業務。
- 允許香港與內地合拍影片的粵語版本,經內地主管部門批准,在廣東省發行放映;允許香港影片的粵語版本,經內地主管部門審查通過後,由中國電影集團電影進出口公司統一進口,在廣東省發行放映。
-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條例設立的製片單位所拍攝並擁有50%以上的影片著作權的華語影片*,經內地主管部門審查通過後,不受進口配額限制在內地發行。
- 允許內地與香港合拍電視劇集數與國產劇標準相同。
【* 該影片主要工作人員組別中香港居民應佔該組別整體員工數目的50%以上。主要工作人員組別包括導演、編劇、男主角、女主角、男配角、女配角、監製、攝影師、剪接師、美術指導、服裝設計、動作/武術指導、以及原創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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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銷服務 |
- 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設立獨資、合資或合作企業經營化肥、成品油、原油的佣金代理業務,以及化肥的批發和零售業務。
- 對於同一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累計開設店鋪超過30家的,如經營商品包括圖書、報紙、雜誌、汽車(2006年12月11日起取消本限制)、藥品、農藥、農膜、化肥、糧食、植物油、食糖、棉花等商品,且上述商品屬於不同品牌,來自不同供應商的,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控股,出資比例不得超過51%*。
【* 如經營商品為成品油,仍按內地對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的承諾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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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行服務 |
- 香港銀行內地分行對內地客戶提供人民幣和外幣業務而需向內地分行注入營運資金的要求,由單家分行考核改爲多家分行整體考核,在內地多家分行平均營運資金達到5億元人民幣的前提下,單家分行營運資金不低於人民幣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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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券及期貨服務 |
- 內地允許符合條件的內地創新試點類證券公司根據相關要求在香港設立分支機搆。
- 內地允許符合條件的內地期貨公司到香港經營期貨業務,包括設立分支機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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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和與旅遊
相關的服務 |
- 旅遊和與旅遊相關的服務 1. 降低香港旅行社進入內地的准入條件,即:在內地設立獨資旅行社的香港旅遊企業的年營業額不低於2500萬美元,在內地設立合資旅行社的香港旅遊企業的年營業額不低於12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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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輸服務 |
- 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的獨資公司,為其經營內地與香港港口之間的拖船提供攬貨、簽發提單、結算運費、簽定服務合同等日常服務。*
- 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的獨資公司提供船舶保養及維修服務。
- 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的獨資公司提供國際海運集裝箱租賃、買賣以及集裝箱零件貿易服務。
- 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的獨資公司為在香港註冊的船舶提供船舶檢驗服務。
- 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合資、合作航空運輸銷售代理企業,註冊資本要求與內地企業相同。
【* 提供拖船運輸服務的香港服務提供者不適用《安排》附件5中關於“船舶總噸位應有50%以上(含50%)在香港註冊”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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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體工商戶 |
- 允許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照內地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在內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個體工商戶,無需經過外資審批。營業範圍爲以下4類業務:貨物、技術進出口;攝影及擴印服務;洗染服務;汽車、摩托車維修與保養,但不包括特許經營。其從業人員不超過8人,營業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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