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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及如何在港设立公司
1. |
为何在港成立公司 ? |
1.1 |
香港的诸多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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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向来是国际投资者青睐的地方。何以亚洲投资首选之地是香港?因为香港有雄厚的资金、完善的法制、高效的政府、高素质的劳动力、完备和先进的交通与信息传输系统、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多年来与世界各地的紧密经贸联系。投资香港,抑或是在港设立公司都能使阁下及贵公司拥有一个国际化的平台,迈向国际市场。 |
1.2 |
税收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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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拥有低税率和简单的税制。公司只须要缴纳利得税,现为 17.5 %, (首先扣除全部经营费用然后以纯利润计算),几乎是全球最低 。 |
1.3 |
作为外商享有税务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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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在港设立的公司作为登记内地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它相关法规之规定,香港企业可以享受外资企业的待遇,该企业如果在国内的经济特区或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办企业,可以享受减按 15 %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是生产性的外资企业,经营期在 10 年以上,在全国都可享受 2 免 3 减半的所得税优惠。其它优惠政策,包括出口经营权。在 CEPA 的框架下,外资企业除享受以上税收优惠以外,还有以下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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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香港生产商以厂商的名义向香港工业贸易署提出申请,把其产品加在 CEPA 产品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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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对于需从外国进口高关税原材料、产品附加值高和注重品牌的行业,可以考虑在香港设厂生产,如符合 CEPA 关于原产地的规定,则产品再返销回内地时就可享受零关税。 |
1.4 |
外汇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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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没有外汇管制,企业和个人可以在港自由兑换港币、人民币及外币,资金可以自由流动。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出台了《关于扩大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提高对外汇流出的支持力度。 |
1.5 |
时间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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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内地设立企业,通常要数月之久,而在香港设立企业,如果数据齐全,通常一个星期左右便可完成。 |
1.6 |
其它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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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出台了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就境外投资审批减少程序、下放权力、简化内容等作出了规定;同时,《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境外重点项目金融保险支持力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就明确规定: 所有依法成立的企业,均可申请金融保险支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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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国内企业 / 人士在港成立公司之服务详情 |
2.1. |
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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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阁下可自行定公司名称,包括中文及英文,但必须不能与已经注册的公司名称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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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阁下也可由本所提供之公司名单中挑选。 |
2.2. |
股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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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香港公司并无股东国籍要求,但股东须提供证件副本(证件可包括护照、中港通行证或身份证)、英文姓名与及地址(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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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新成立的公司可由一名股东成立。除实际股东超过一人外,无需另外找香港人加入。 |
2.3. |
董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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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成立香港公司时只需要一名董事,该名董事也可与该股东是同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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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董事局也可由一人组成。 |
2.4. |
秘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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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
公司秘书可由香港人或香港公司担任,但不可由其它国籍人士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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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
本所可为客户提供公司秘书服务。 |
2.5. |
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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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
公司必须设有香港注册地址。 |
2.6. |
商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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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
香港政府征收每年登记费用 HK$2,6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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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
但如迟缴年费,公司可能会被检控及罚款。 |
2.7. |
会计 / 核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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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
公司在进行商业活动时,须聘请会计 / 核数师准备核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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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
如客户有需要的话,本所可以转介专业会计 / 核数师。 |
2.8. |
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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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
公司每年均须填报公司状况并在公司注册处存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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